| 非法采矿造成生态损失 八名侵权人购10万余尾鱼苗投放嘉陵江 | |
| 发表时间:2021-06-03 阅读次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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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上午,在“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市一中法院与辖区渝北区法院联合市检察院一分院检察官等,在重庆大竹林嘉陵江畔开展增殖放流公益活动,10万余尾鱼苗游入清清江水,为嘉陵江水域增添生机活力。
此次增殖流放活动源于市一中法院审理的樊某某等八人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被告等人的非法采砂行为导致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经一中法院主持调解,公益诉讼起诉人市检察院一分检与被告八人达成协议,由被告出资在嘉陵江干流畔投放鱼苗10余万尾,以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据市一中法院透露,辖区两级法院2020年至今共新收各类环资案件1086件,审结1064件,确定被告修复受损土地约73.6亩,补种树木3020株,放流成鱼90余公斤、鱼苗40余万尾;在多起案件中判令被告在河道设置人工鱼巢、提供环境公益劳动服务,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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